根據不同的加熱溫度,回火可分為低溫回火、中溫回火、高溫回火三種。低溫回火加熱溫度≤250℃,回火目的以消應力為主,基本不降低強度硬度,不惡化韌性,回火組織稱為“回火馬氏體”,多用于耐磨鋼。中文回火加熱溫度250~500℃,回火目的為獲得較高的彈性極限、屈服點和一定的韌性,回火組織稱為“回火托氏體”,多用于彈簧鋼。高溫回火加熱溫度>500℃,回火目的為獲得強度適中、韌性塑性良好的綜合性能,回火組織稱為“回火索氏體”,一般用于結構鋼、容器鋼。高溫回火、中溫回火性能變化的一般規(guī)律是:屈服強度提高,抗拉強度降低,硬度降低,延伸率、沖擊韌性提高。調質(淬火+高溫回火)鋼的性能與淬火態(tài)性能相比較,較直觀區(qū)別是屈強比提高。當其屈強比明顯偏低于平均水平時,可能存在淬火不充分或回火溫度偏低的情況。低溫回火對基本力學性能影響較小,主要起消除應力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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